靈性不是另一種存在形式

靈性不是另一種存在形式

有一次,源律禪師問大珠慧海道:“和尚修道,還用功嗎?大珠慧海答道:“當然用功啦”源律師又問道:如何用功?”大珠慧海答道:“飢来吃飯,困来即眠”源律師说道:“一切人都是如此,不是與大師一樣用功嗎?”大珠慧海答道:“不同。”源律師又问道:“為什麼又不同呢?”大珠慧海答道:“他們吃飯時不肯好好吃飯,却百般挑揀,睡覺時又不肯好好睡覺,千般計較。因此,他們與我的用功不同。原來道就在吃飯睡覺的當下,而不是在形式。

靈性並不是另一種存在形式,而是生活本身。就像在道場,我們會強調重聖輕凡,會有清白感,那麼我們就分裂了。我們覺得必須在靈性與物質之間作出選擇,其實就是在逃避,就是二元對立。我們認為如果我們是物質的,我們就不能是靈性的,如果我們是靈性的,我們就不能是物質的。但是這並不是靈性,因為靈性是應該擁抱生活,享受當下、享受生命。

當我們享受我們的工作,就是一種靈性的行為。當我們等紅燈、遊山玩水、吃飯、睡覺、我們享受這個經驗,就是辦聖事。就是靈性。當我們與家人連結,經驗他人,就是靈性。當我們享受專注於事業,這就是靈性。

當我們剛學會開車,走在馬路上,一切都是新鮮的,就算是塞車,因為開車就是目的,不覺得痛苦。當我們已經會開車了,塞車變成是痛苦的,我們失去了開車的熱誠 ,因為我們已經有了目的,無法享受開車的當下就是目的,開車變成是過程。

有的人辦聖事時發脾氣、緊張、排擠別人,覺得我有天命你們沒有,你們是辦事人員,所以妳們要尊天命,就是要聽我的,這就都是在辦凡事。

全然地做你任何你在做的事情,完全投入享受它,這就是聖事。當你在每一刻活出生命,你很自然就可以感覺到與每個人、每件事物連結。一個真正靈性的人不會試著將他的工作變得高尚。靈性對他而言是一種生活方式。當你是靈性的,你對生命就會有更大的熱情,對所做的一切有更大的效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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