周易21噬嗑卦:火雷噬嗑

噬嗑卦:火雷噬嗑

噬嗑卦由下震上離兩卦組成。震為雷,離為火,卦為火雷噬嗑。噬嗑為口中有物,必須咬碎下嚥,然後嘴巴才能合攏。口中有物為梗,嘴巴便不能合攏。社會上如果有橫行霸道,為亂作梗的,社會大眾,便不得安寧。必須伸張公權力加以消除,將為梗作亂之物,加以清除,社會安寧方可確保。

噬嗑為咬食,引申為懲奸除惡。乃除暴安良的方法。卦象如頤中有物,必須嘴巴咬食嚙合,故卦名為噬嗑。王弼:「噬,齧也。齧者,刑克之謂也。」可用以指涉刑克。意指咬物與刑罰之使用。陳鼓應認為噬者決也,噬嗑為決之而使之合,即刑法之執行。

京房:「雷電俱出,或先鳴而後電者,此謂執法貪苛。」震為雷,離為電,雷電俱出自古即是執法之象。離卦有法網之象,而震則為執行之義,離遇震為法執之象。卦象下動而上明,為動之以明,行動理性而光明。

《序卦》:「可觀而後有所合,故受之以噬嗑,嗑者合也。物不可以苟合而已,故受之以賁,賁者飾也。」

盛大可觀以後,然後可孚眾望,所以接著是噬嗑卦。嗑是相合,萬物不可以苟且求合。所以接著是賁卦。賁就是修飾之意。

噬嗑為噬而合,合於禮法而不苟合。噬嗑卦乃明瞭刑罰之功能,卦辭言「利用獄也」,《象傳》所說「雷電,噬嗑,先王以明罰敕法」。刑罰乃為達到小懲大戒。

噬嗑與賁為綜卦,卦序上是在臨、觀兩卦之後。卦序在蠱卦之後為國家積弊而腐,君王開始力精圖強,先是臨觀兩種方式,臨是督察治理,觀為昭告申命天下。臨觀之後則是噬嗑與賁,噬嗑為使用刑罰,防治犯罪,賁則為明庶政以減少刑罰。《象傳》:「賁。君子以明庶政,无敢折獄。」

噬嗑卦為飲食失當遭受刑罰,卦辭曰「利用獄」,初爻是戴戒具遮蔽腳趾、懲戒初犯,六二為噬鼻滅膚,上爻則為頸戴枷具遮蔽耳朵。得噬嗑卦若問官司,有牢獄之災。謀事求財皆可得,過程有些棘手需小心處理,小的收獲帶來禍害,凡事必須謹慎明辨是非,不要因飲食不當中毒。或越禮犯法而遭受刑罰。

噬嗑亨,利用獄。

噬嗑,通達,利於判決訴訟。

獄原是刑罰之事,用刑者難判決時,要果決而光明。利用獄,喻所遇到的是艱難棘手的事,若能剛柔並用,明察秋毫,則能夠處理得當。

噬即以牙咬物,嗑義為合。口中有物為梗,心有不安,社會有壞人為梗,社會亦不得安。須將為梗之物,為梗之人,去之後快,還社會以太平,個人才得平安。故曰噬嗑亨。用噬嗑的精神治理刑獄,即可除暴安良。

《彖》曰:頤中有物,曰噬嗑。噬嗑而亨,剛柔分動而明,雷電合而章,柔得中而上行,雖不當位,利用獄也。

嘴巴中有東西,這就是噬嗑卦。噬嗑卦咬斷才能通達。剛強者與柔順者分開,主動就能看到光明,雷聲閃電相合而彰顯一切。柔順者取得中位而向上前進,雖然外位置不恰當,但適宜以判決訴訟。

噬嗑之所以能通達,是因為恩威並濟,剛柔分明,主動而光明,內卦震動外卦離明,能明察秋毫就能夠通達。

頤就是面頰之口。頤中有物,必咬碎吞食下嚥,方得以安適。本卦離柔震剛,陰陽二爻各半,是剛柔分明、柔中而上行。為否卦初六上行於六五,卦變成噬嗑卦。離電震雷,是雷電合而章,一行動便得光明,章就是明顯。六五雖不當位,但剛柔相濟,以此能有效處理刑獄案件。

《象》曰:雷電,噬嗑,先王以明罰敕法。

雷聲閃電相合,這就是噬嗑卦。古代帝王由此領會,要明辨刑法端正法令。

打雷閃電就是噬嗑卦,君王以此領悟明辨刑罰,雷電明察秋毫,奸邪將無所逃避。以雷之威刑罰,人民必莫不畏法。古代先王即用明辨刑罰以治理國家。

康熙帝即位的時候,年紀才八歲。按照順治帝的遺詔,由四個滿族大臣幫助他處理國家大事,叫做輔政大臣。四個輔政大臣中,有個叫鰲拜,仗著自己掌握兵權,又欺負康熙帝年幼,獨斷專橫。別的大臣和他意見不合,就遭到排擠打擊。

清王朝進關後,用強迫手段圈了農民大片土地,分給八旗貴族.鰲拜掌權以後,仗勢擴大佔地,還用差地強換別人的好地,遭到地方官的反對。鰲拜誣陷這些官員大逆不道,把反對他的三名地方官處死了。

康熙帝滿十四歲的時候,親自執政。這時候,另一個輔政大臣蘇克薩哈和鰲拜發生爭執。鰲拜懷恨在心,勾結同黨誣告蘇克薩哈犯了大罪,奏請康熙帝把蘇克薩哈處死。康熙帝不肯批准。鰲拜在朝堂上跟康熙帝爭了起來,後來竟揎起袖子,拔出拳頭,大吵大嚷。康熙帝非常生氣,但是一想鰲拜勢力不小,只好暫時忍耐,由他把蘇克薩哈殺了。

從那以後,康熙帝決心除掉鰲拜。他派人物色了一批十幾歲的貴族子弟擔任侍衛,這些少年個個長得健壯有力。康熙帝把他們留在身邊,天天練摔跤。鰲拜進宮去,常常看到這些少年吵吵嚷嚷在御花園裡摔跤,只當是孩子們鬧著玩,一點不在意。

有一天,鰲拜接到康熙帝命令,要他單獨進宮商量國事。鰲拜像平常一樣大模大樣進宮去。剛跨進內宮的門檻,忽然一群少年擁了上來,圍住了鰲拜,有的擰胳膊,有的拖大腿。鰲拜雖然是武將出身,力氣也大,可是這些少年人多,又都是練過摔跤的,鰲拜敵不過他們,一下子就被打翻在地。任憑他大聲叫喊,也沒有人搭救他。

鰲拜被抓進大牢,康熙帝馬上要大臣調查鰲拜的罪行。大臣們認為,鰲拜專橫跋扈,擅殺無辜,罪行纍纍,應該處死。康熙帝從寬發落,把鰲拜的官爵革了。康熙帝用計除掉了鰲拜,朝廷上下都很高興。一些原來比較驕橫的大臣知道這個年輕皇帝的厲害,也不敢在他面前放肆。康熙帝親自執政後,大力整頓朝政,獎勵生產,懲辦貪污,使新建立的清王朝漸漸強盛起來。

初九,履校滅趾,无咎。

受刑罰帶上腳枷,遮蔽腳趾頭,沒有罪咎。

《象》曰:屨校滅趾,不行也。

帶上腳枷,遮蔽腳趾頭,無法行動。

初九居下卦震,震為足,處互卦坎,坎為水,腳被水淹沒戴上刑具。故言履校滅趾。初九陽居剛位,有行動力,戴上腳枷刑具無法行動。小懲大戒剛開始就遭受小懲罰,不致再犯重大錯誤,所以沒有罪咎。

初爻位處卑微居震卦,與九四不應,位卑有妄動之象。行動之初就因犯錯而受到懲罰,可免於更大的錯誤,能改過則可免於災咎。

屨就是鞋,校是加在腳上的刑具,趾為足指,是比喻行動的肢體。滅趾是遮蔽其足指,義為滅絕其行動的能力。屨,穿戴,穿鞋。校,刑具。屨校,穿戴刑具。「屨校」是刑具。滅為消滅,喪失。趾為腳趾之意,初爻為趾或拇。象徵行動之初,滅其趾,剛行動即犯錯而受到懲罰,以免再犯下大錯,爻辭言「無咎」。

古代以木為之,加於手者為梏,今稱手銬;加於足者為桎,今稱腳鐐。都是最輕之刑罰。初爻在下,代表初犯,施以薄懲,就可促使改進。加刑具於足,即在止其犯行。《繫辭下》:「子曰:小人不恥不仁,不畏不義,不見利不勸,不威不懲,小懲而大誡,此小人之福也。易曰履校滅趾,无咎,此之謂也。」

晉代大將軍陶侃,年輕時當過潯陽縣吏,負責監管捕魚的公務。某次陶侃拿了所管的醃魚回家,其母親湛氏,馬上叫他把魚退回去,並且責備他說:「你身為官吏,拿官家的東西回來,不但沒有好處,反而會增加我的精神負擔啊。」

同樣的例子,唐朝監察御史李畬,某次差手下把領得的俸祿、米,交給他的母親。他母親順手把米斗量了一下,發現多出了三石。於是問了差使答稱:「慣例給御史量米時,是不把冒尖的部分去平的,所以自然多了些。」母親又問:「那照理我應該付你多少運費呢?」差使答稱:「給御史送東西是不用給運費的。」

母親聽了以後,非常生氣,硬是給了腳錢,並要差使把多餘的米送回去,同時為此責備了李畬。後來李畬將管米的倉官問罪,並要求悉依規定辦理;而其他御史知道這件事後,都感到非常的慚愧。所謂身教重於言教,這二位母親提供了兒子最佳的典範,也讓自己的兒子最終都成為賢臣良將,為國家做出了不凡的貢獻。

六二,噬膚滅鼻,无咎。

咬食肥肉,鼻子沒入,沒有災咎。

《象》曰:噬膚滅鼻,乘剛也。

咬食肥肉鼻子沒入,因為凌駕於剛強之上。

六二居互卦艮,艮為果蓏,為膚,為黔喙之屬,口鼻相連入膚,噬膚滅鼻之象。噬膚滅鼻吃肉以致於鼻子埋肉膚之中,喻所斷之案件簡單容易。六二居中且正,與六五不應,不會有問題,乘剛於出九,吃相難看懲罰用刑激烈。

「噬膚」即吃好吃的膚肉,喻所斷之案件簡單容易。滅為沒,埋沒之意,滅鼻是因為吃肉吃到整個臉埋了進去看不到鼻子,形容吃相難看。

膚為表皮之肉,噬之過猛,連鼻子也遮住了,故噬膚滅鼻,義為用刑過重,似有輕罪重罰之嫌。但六二以柔居中,用刑稍重,亦必是犯者應得之罪。用刑不重,犯者何由知戒?所以仍得无咎。乘剛是指六二以柔爻居初九剛爻之上,義為懲治之犯者,人剛性直,易於聽訟而斷獄。

六三,噬腊肉,遇毒,小吝,无咎。

咬食乾硬的腊肉,遇到有毒部分,有小困難,沒有罪咎。

《象》曰:遇毒,位不當也。

遇到有毒部分,因為位置不當。

六三居互卦坎,坎危險陷,為毒,近上卦離、離為火、烘烤肉成為臘肉乾,六三陰處剛位,用刑反招惡毒之回應。醃漬的腊肉有毒。不過只是小小的過錯,不致於有太大的罪咎。比喻遇到陳久而棘手之案件,很難處理。

腊肉,鹽醃漬後乾燥處理的肉。毒為腊肉裡的陳年臭味。腊肉即肉乾,六三居下卦之上,以柔爻處剛位,有失政之嫌,以不正之身,懲治不正的人,豈能服人。腊肉乾硬堅韌,不易咬入,故有時反受其苦鹹所毒害。懲治罪犯,反受所噬,未免其吝,但尚不致為咎。

九四,噬乾胏,得金矢,利艱貞,吉。

吃到乾硬而帶骨的肉,獲得到金屬箭頭,利宜能夠艱苦正固,吉祥。

《象》曰:利艱貞吉,未光也。

適宜能夠艱苦正固,吉祥,乃行動不夠光明正大。

九四陽爻居柔位,進入上卦離,肉烤得更乾,離為戈兵,互卦坎、坎為弓輪,上卦離本為否之上卦乾所變,乾為金,合之乃得金矢。吃到帶骨的乾肉,雖然味道豐富卻難以處理;有了金屬做的箭頭幫忙。雖艱辛坎坷,艱難中正固卻是吉祥。

喻事情艱難不好處理,能艱苦好好處理則吉祥。乾胏,乾硬帶骨的肉干。胏,帶骨的肉。金為鋼硬之物,矢為箭頭,金矢可切帶骨的肉。得金矢喻得到解決問題的方法。乾胏是肉之帶骨者,較之腊肉,更為難噬。故九四所治犯人,乃強而有力之人犯。

九四以陽剛之性,居近君之位,若能保持剛直,有如用金矢刺乾胏,必能克任其事。惟四為陰柔之位,故勉以艱貞自勵,方為有利。未光者,惜其治獄之道,尚不夠光大。

六五,噬乾肉,得黃金。貞厲,无咎。

吃食乾肉,得到黃金,正固有危險,但沒有災咎。

《象》曰:貞厲无咎,得當也。

正固有危險,但沒有災咎,乃行為恰當。

六五為主爻,為用刑主管者,斷案碰到難處,乾肉比膚肉乾硬,不像乾胏帶骨而麻煩,有點難咬但不會太難,需要多咀嚼就。喻事情有點困難又不會太困難。

噬嗑乃否卦變而來,九五與初六互換成噬嗑。六五得黃金,因為否下卦坤,坤為黃色,上卦乾,乾為金。六五陰爻居剛下乘九四,正固有危險。斷案者必須要符合「得黃金」之義,黃象徵中庸,金為陽剛堅硬,能秉持公正嚴明,正固而艱難,才能避免犯錯而後悔。

黃有中庸之意,因為黃為中色,六五為上卦的中爻。金則比喻剛強。六五以陰爻居尊位,所治犯人,必為重犯,噬乾肉即係喻犯者之強硬。但究不若噬乾胏之難,因五以君權施政,且行不失中,性雖柔而質剛如金,雖失位有不貞之厲,但如能堅持守中用柔,守正慮危,縱有危厲,亦可无咎。因其所處所為,能夠適當無所偏失。

上九,何校滅耳,凶。

枷鎖套在頭上,遮蔽耳朵,有凶禍。

《象》曰:何校滅耳,聰不明也。

枷鎖套在頭上,遮蔽耳朵,聽不清看不見。

上九遮蔽住耳朵,居離卦之最高位,離為眼睛,互卦坎為耳朵,鎖以枷鎖遮蔽了眼睛、耳朵,初九為屢校,上九為何校,所犯之罪責嚴重,已無改正之機會,乃目不明耳不聰所致。何為,配戴之意。校為刑具,負校就是配戴刑具。

何義同荷,就是負荷。何校即枷刑,加於犯人頸項及兩肩者。滅耳就是遮蔽了耳朵。實際上本爻所稱滅耳,有極刑殺頭之涵義。即是繫辭傳所說:惡積而不可揜,罪大不可解者。古之諸侯會盟,執牛耳者為盟主。牛耳即牛頭之代稱,上九陽爻居陰位、居非其位,為怙惡不悛之累犯,故應處以極刑。之所以如此,是因他不夠聰明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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