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柱論用神

四柱論用神

八字用神,專求月令。以日干配月令地支,而生剋不同,格局分焉。財官印食,以用神之善,而順用之者也。煞傷刃劫,此用神之不善,而逆用之者也。當順而順,當逆而逆,配合得宜,皆為貴格。用神者,八字中所用之神也。神者,財、官、食、印、偏財、偏官、偏印、傷官、劫刃是也。八字中察其旺弱喜忌,或扶可抑,即以扶抑之神為用神,故用神者,八字之樞紐也。所取用神未真,命無准理,故評命以取用神為第一要義。

取用神之法,先求之於月令之神,月令者當旺之氣也。如月令無可取用,乃予年日時之干支中求之。用雖別求,而其關鍵仍在月令。譬如月令祿劫印緩,日元盛旺,劫印不能用,則別求剋之泄之神為用,用雖不在月令,而別求之關鍵,剛在月令也。若四柱剋泄之神多,日元轉弱,則月令劫印,依然可用。故曰用神專求月令,以日元配月令地支,察其旺衰強弱而定用神也。

取用之法不一,約略歸納,可分為下列五種:

(一)扶抑:日元強者抑之,日元弱者扶之,此為扶抑為用神也。月令之神太強則抑之,月令之神太弱則扶之,此以扶抑月令為用神也。

(二)病藥。以扶為喜,則以傷其扶者為病;以抑為喜,則以夫其抑者為病。除其病神,即謂之藥,此以病藥取用神也。

(三)調侯。金水生於冬令,木火生於夏令,氣侯太寒太燥,以調和氣侯為佳,此以調侯為用神也。

(四)專旺。四柱之氣勢,偏于一方,其勢不可逆,惟有順其氣勢為用,及一方專旺等格局皆是也。

(五)通關。兩神對峙,強弱均平,備不相干,須調和之為美,此為通關為用也。

取用之法,大約不外此五者,皆從月令推定。至於名稱善惡,無關吉凶。為我所喜,榮傷七煞,皆為吉神;犯我所忌,正官財印,同為惡物,不能執一而論,在乎配合得宜而己。因用神之重要,故凡五行之宜忌,干支之性情,以及生旺死絕會合刑沖之解救方法,同為取用時所當注意,雖為理論,實為根本。

是以善而順用之,如財喜食以相生,生官以護財。官喜透財以相生,生印以護官。印喜官煞以相生,劫財以護印。食喜身旺以相生,生財以護食。不善而逆用之,如煞喜食以制伏,忌財印以資扶。傷喜佩印以制伏,生財以化傷。刃喜煞以制伏,忌官煞之俱無。月劫喜透官以制伏,利用財而透食以化劫。此順逆之大略也。

凡看命者,先觀用神之何屬,然後或順或逆,以年月日時逐干逐支參配而權衡之,則富貴貧賤,自有一定之理也。不向月令求用神,而妄取用神者,執假失真也。

財喜食神以相生者,譬如甲以己土為財,以丙為食神,財以食神為根,喜丙火之相生也。生官以護財者,甲以甲乙為比劫,庚辛為官煞,比劫有分奪財星之嫌;財生官煞,而官煞能剋制比劫,是生官即以護財也。

官喜透財以相生者,如甲以辛為官,以己土為財,官以財為根,喜己土之相生也。生印以護官者,如甲以壬癸為印,庚辛為官,官生印也;以丁火為傷,丁火剋制官星,喜壬癸印製傷以護官,故雲生印以擴官也。印喜官煞以相生,劫財以護印也。

今人不知專主提綱,然後將四柱干支字字統歸月令,以觀喜忌。甚至見官星佩印,則以官印雙全,與印綬用官者同論。見財透食,不以為財逢食生,而以為食神生財。見偏印透食,不以為泄身之秀,而以為梟印奪食,宜用財制,與食逢梟者同論。見煞逢食制而露印者,不以為去食護煞,而以為煞印相生,與印逢煞者同論。更有煞格逢刃,不以為刃可幫身敵煞,而以為七煞制刃,與陽刃露煞者同論。此皆由不知月令,而妄取用神之故也。

然亦有月令無用神者,如木生寅卯,日月相同,本身不可為用,必看四柱有無煞食透干會支,另取用神,然終以月為主,然後尋用,是建祿月劫之格,非用而即用神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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