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《阿闍世王授決經》中,記載一段貧女布施一燈,得佛授記的故事。
有一天,佛陀接受阿闍世王供養午餐,飯後,當佛陀回到祇洹精舍。阿闍世王與祇婆商議道:「現在我們已經供養過佛陀飯食,以後還能再做些什麼事,以表示對佛陀的恭敬呢?」
祇婆就建議:「燃燈供佛!」
於是,阿闍世王命大臣備辦百斛麻油膏,從宮門點至祇洹精舍,連續不斷,煞是美觀。
當時,有一位貧窮的少女,名叫難陀,對佛陀非常恭敬,她雖然常想供養佛陀,但卻苦於沒有錢財。這一天,她看到阿闍世王點燃了萬燈供佛,心裏又歡喜又興奮。於是,她將乞得的一個銅錢,到商店買麻膏,她也想燃燈供佛。店主卻用懷疑的眼光問她:「妳這樣貧窮,為什麼不用乞得來的錢去買食物,而買麻油膏做什麼呢?」
難陀說道:「我聽說生值佛世,是百劫難遇的事,現在,我幸能恭逢佛世,但卻沒錢布施。今天,我看到國王點燈供佛,做大功德,心裏非常歡喜,雖然我很貧窮,也想能點燃一燈供養佛陀,請你賣給我一些油膏吧!」
賣油膏的店主很受感動,就多姶了她一些油膏。難陀女歡喜的拿著油膏到佛前點燃了一盞燈。她知道這盞燈油膏不多,將點不到半夜就會熄滅了,但是,她虔誠地遙向佛陀合掌頂禮,發願道:「我願世世生生能作佛事,請求佛陀加被此燈當通夕光明不滅。」
靜靜的夜晚,大地籠罩著一片黑暗,但佛子的油燈,點亮了眾生的心光。
是夜,阿闍世王所點的油燈,有的已經熄滅,有的燈光微弱,只有難陀女所燃之油燈光明不絕,膏亦不盡,通夕不滅,直至天明。
天明時,難陀女又來頂禮佛足。
這時,佛陀告訴目連尊者道:「天已大明,可滅諸燈。」
於是,目犍連尊者次第熄滅諸燈,惟難陀女所燃一燈,滅之再三,卻仍光明熾盛。目犍連尊者拿起袈裟揮搧,燈光卻更明亮;又再以神通引強風吹之,貧女的燈光反更加光亮,上照梵天,傍照三千世界。
佛陀看到目連的舉止,便說道:「好了!好了!這是當來佛的光明功德,並非你的威神之力所能熄滅。難陀女的信心,可滅除無量劫的罪業,如能再發心以經法教化人民,再過三十劫,此難陀女功德圓滿,當能作佛,號須彌燈光如來。他的世界不須要日月光明,人民身中自有大光,宮室眾寶光明相照,如忉利天。」
難陀女聞佛授記,當然異常歡喜。但是阿闍世王聽到這件事情後,卻問祇婆道:「我所做的功德這麼大,為什麼佛陀不為我授記?難陀女才點燃一燈,卻能蒙佛授記,這是什麼道理呢?」
祇婆答道:「大王所作雖多,因心有分別,故功德即有大小,難陀女因能發願回向注心於佛,故得蒙佛授記,其心已和法施相應,法施無邊,故功德其大無比。」
貧女難陀以能誠心之故,因燃一燈的功德,蒙佛授記,當來作佛。由此可知,功德不在於大小,只在於吾人之用心是否專誠!(本心整理)
